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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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1-28 来源:新闻资讯

  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那么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成立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下

  、拘役或者管制:(一)携带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非法携带、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非法携带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一)携带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G某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为其辩护,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未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L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吴懿儒律师利用“30+7”黄金救援期积极辩护,检察院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当事人获取保。

  P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为G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打掉一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最终获刑9年4个月

  LW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为其成功辩护,获轻判。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就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前往西安市碑林区看守所进行会见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就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前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就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前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就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就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前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

  律师解答: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成立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下

  或者管制:(一)携带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二)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非法携带、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携带或者手榴弹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非法携带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一)携带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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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吴懿儒律师利用“30+7”黄金救援期积极辩护,检察院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当事人获取保。

  P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为G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打掉一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最终获刑9年4个月

  LW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为其成功辩护,获轻判。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就L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前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与承办法官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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