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1 汕头法院十大优秀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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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1 汕头法院十大优秀调研课题

发布日期:2023-12-24 来源:生产车间

详细介绍

  今年,汕头两级法院从始至终坚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政治引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在2021年最后一周,我们对全年工作进行盘点,全面回顾党建队建、审判执行、司法为民、普法宣传、调研课题、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认真梳理全市两级法院年度工作重点、亮点和创新举措,全面、立体、系统展现汕头法院年度成绩单,以“起跑就是冲刺,开赛即是决赛”的干劲,迎接2022年!

  法院助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以汕头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为视角

  内容摘要:随着中央“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决策的推进和“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建设发展,汕头地区的对外商贸活动越来越频繁,涉及的领域不断延伸,由此引发的涉外商事纠纷也日益增多。汕头法院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在收案数量和涉案金额上也逐年递增,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本次调研立足于汕头地区,放眼全省乃至全国,以促进我市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为切入点,在总结升华汕头中院涉外商事审判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市法院近四年来涉外商事案件进行实证考察和剖析,展现汕头地区涉外商事纠纷的现状,全方面分析新形势下我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面临的新问题,并借鉴调研所获的厦门、深圳、珠海、杭州等地法院宝贵的工作经验,为完善我市法院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内容摘要:本文以近四年来汕头市两级法院审结的越南籍人员犯罪案件为样本,通过对犯罪的年度分布和地域分布,犯罪人员性别及年龄结构,触犯的罪名及处刑情况做分析,总结归纳越南籍人员犯罪的基本类型及特点,犯罪的动机及成因;同时,从经济、地理、文化、历史以及社会管理、“三非”人员自身方面的因素等方面分析我市越南籍人员犯罪案件高发的原因。为从源头上遏制外国人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本文认为必须严厉打击违法雇用非法入境劳工行为,强化社会管理,禁止非法居留,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建议,力求实现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构建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社会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内容摘要:衡量刑事法治水平的高低应考察刑事法典得到遵守的情况。庭前会议自规则确立到规程操作,在与庭审程序衔接等方面依旧需要检视修正。调研组以顾某军案庭前会议为引子,围绕合议庭成员分工、程序性事项处理、被告人没有到庭时权利保障等问题,以2018年1-6月共126份各地法院涉庭前会议裁判文书、2017年6月以来的50份会议记录为样本,结合问卷和访谈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认为,更好地发挥庭前会议制度功能需要提升诉讼参与人特别是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认同度,需要统一庭前会议告知书样式,应当改革程序性事项处理机制,将庭审的裁决权让渡一部分给庭前会议,建议在送达被告人诉讼材料时告知程序性事项提起时间,赋予员额法官程序性事项审查权,完善被告人程序性事项救济权,同时就把握好事实争点、证据争点、法律适用争点整理的界限做多元化的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内容摘要:“执行难”是一个成因复杂、多因一果的社会难题,其中,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存在漏洞以及执行法律和法规不完善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部分异议人利用上述漏洞,滥用执行异议制度,阻碍、干扰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进而达到拖延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目的。

  从汕头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审查的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结果分析来看,执行异议案件发案率较低、撤改率低,而执行复议案件维持率高、发改撤率低,反映出全市法院的执行行为比较规范,执行案件办案质量较高。同时,执行异议制度在司法适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异议人身份识别混淆、相关司法解释对执行异议对象的界定不明确、提起执行异议期限的规定比较宽泛、异议人提起异议的事由过滥,而执行法院负责执行异议案件审查的机构不统一、异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偏低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健全执行异议制度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司法解释,多措并举规制异议人恶意提起异议的行为,努力提高执行异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机构,实行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法官职业化,以保障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质量。

  监察全覆盖视觉下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监督管理问题初探——以S市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监督管理现状为研究样本

  内容摘要:面对日益飚升的收案数和审限内结案的程序要求与原有编制数内审判辅助人员编制少人员缺,员额法官部分精力和时间被审判执行中的事务性工作严重支解的矛盾现实,遵照《四五改革纲要》精神,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据自己的队伍实际,纷纷通过公开考试招录、招聘的形式,大量地招录、聘用各类服务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辅助人员以最直接的方式部分行使司法公权力,他们工作表现好坏和职业道德操守的优劣,既影响审判工作的质效,更直接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因此,本文以法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监察覆盖要求为视觉,对现行的监察监督管理法规制度对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约束的覆盖程度作对比梳理,并以国内S市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监督管理现状为研究样本,考察其队伍数量和占比及管理现在的状况,对有一定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和思考。建议对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缺口大需求多的省以下的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和条件,规范和完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培训、薪酬待遇等管理制度,尽快建立一支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和专业化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内容摘要: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要求。人民法院机关党建是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党对司法战线工作有力领导的组织保证。随着中央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法院机关党建怎么来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在理论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的发展,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助推法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报告以汕头法院为样本,分析汕头法院党建工作的成效、有一定的问题,对照新时代对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在强化党组思想政治建设、优化党建组织体系、提升党建队伍素质、创新机关党建方式方法、健全制度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层次地融合、落实党建责任制、实施“智慧党建”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新路径,务求通过高质量党建助推法院高质量发展。

  内容摘要: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是民生所系的“生命线”。在党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中,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和核心内容,法院加强对土地资源案件的审判,依法惩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农用地、林地等犯罪行为,依法促进土地资源行政规范管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土地资源成为法院审判的重要课题,而实践中涉土犯罪案件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绊脚石。近年来,农村涉土犯罪案件呈增长趋势,犯罪行为维持的时间长,危害结果难以整改,且引发、闹访、缠房等不稳定问题,也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挑战。为归纳总结涉土犯罪案件审判中碰到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以更好指导审判工作,有必要对全区土地犯罪案件开展调研,形成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以期为党委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有效遏制该类犯罪提供决策参考。

  内容摘要: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深入推动的法官员额制度改革,自实行以来,不仅完善了“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的重要一环,也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但实践中却出现了局部“休眠”现象。如何思考完善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课题。

  当前员额法官退出机制面临退出依据不足,退出事由模糊,退出程序规范不足等问题,本课题将通过问题的查找,构建与完善我国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在基本思路上要树立优胜劣汰理念打造富有活力和生命力的队伍,以求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而保障法官整体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审判质效,最终实现公平正义与权责平衡。

  内容摘要:基于商事纠纷具有主体多元化、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有必要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下通过细化纠纷类型对涉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单独研究。结合地方实际,本文将涉侨商事纠纷界定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港澳居民(原为内地居民)、侨资企业、侨属企业在贸易、投资、金融、证券、技术转让、房地产、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商事领域的纠纷”,并从审判实践和纠纷解决途径比较分析了涉侨商事纠纷的特征。

  涉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社会性的制度创新产物。本文首先对其进行了功能性分析。涉侨商事纠纷的化解方式主要是诉讼、仲裁和调解,其中,司法诉讼制度在涉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占据核心地位,是非诉讼机制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同时,非诉讼解决方式又是不可或缺,诉讼机制与非诉机制之间是彼此联系、紧密结合的。然后,本文结合汕头法院近年来在涉侨审判方面的经验举措,从理论制度和地方实践两方面分析了建立涉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可行性。最后,基于法院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以法院司法职能为切入点,从设立审判组织、创新审判机制和集中管辖、强化仲裁司法监督、促进诉调对接五方面提出提升涉侨商事审判质效的建议。

  内容摘要:在司法实践中,无论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还是各地法院在判决时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出现了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方式不佳的情况。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梳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在司法适用中的现状,总结司法实践中修复责任方式存在适用不规范、具体措施不明、缺乏可操作性且责任落实困难等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建议,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司法实践提供有益思路。

  今年,汕头法院以更高标准抓好调研工作,鼓励更多法院干警参与调研,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强烈的责任心,更全面地发挥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实践奠基、为司法改革查究等作用,力戒空谈、精准发力,让调查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调研课题按照国内成熟的诉讼网络舆论情况监控操作分析,以“时”“度”“效”作为分析框架,对当下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事)件、涉司法工作的热点线年内省内外诉讼网络舆论情况处置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剖,研判新时代背景下诉讼网络舆论情况形势和引导、防范、应对思路。

  课题组成员:林洁明、刘彤、彭思彤、周晓龙(南京擎盾科技有限公司)、彭深(南方报业集团汕头分社)